一、申报材料
律师事务所在外省开设分所,需向分所派驻三名执业律师,现将申请材料公示如下:
1、律所申请书,加盖公章,原件两份(内容应包括派驻律师名称、身份证号、执业证号、哪一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申请派驻到哪里)。
2、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复印件两份。
3、分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两份。
4、分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两份。
5、律师执业证原件。
二、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
三、受理机构:
西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受理地址:未央区凤城八路西安市政府2号楼321室
联系电话:8678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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