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职律师转专职律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变更执业类别申请表》原件2份,律所同意并盖章。
2、申请人的学历资格证明。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以上三项材料经律所查验后提交复印件2份,并加盖律所公章。
3、身份证明2份(退休文书原件、退休证复印件,辞职证明原件)。
4、人事存档证明。
(1)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红头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人事代理合同书,经查验后提交复印件2份。
5、律所专职律师聘用合同原件2份。
6、律师执业证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贴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姓名及单位)。
二、专职律师转兼职律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变更执业类别申请表》原件2份,律所同意并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工作证和教师资格证(法学)复印件2份;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需人事部门和所在院系同时盖章)原件2份;
3、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人所在的法学院校或法学研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4、律师执业证原件;
5、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贴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姓名及单位)。
三、专职律师转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变更执业类别申请表》原件2份,律所同意并盖章。
2、离所证明,原件2份。
3、单位同意申请公职、公司、法援律师的正式文书(主送单位为陕西省司法厅,公职、公司律师需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内容包括:本人身份、工作年限、从事法律业务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执业经历、上年度考核结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申请公职律师需明确公务员身份;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需附编办文件。
*需满足从事法律业务工作两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4、公职人员录用证明、公司聘用合同原件或法援律师编制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律师执业证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贴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姓名及单位)。
四、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满三年并且最后一次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的人员,脱离原单位后拟申请变更执业类别,转为专职律师的,经省律协面试考核合格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变更执业类别申请表》原件2份,律所同意并盖章。
2、申请人的学历资格证明。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以上三项材料经律所查验后提交复印件2份,并加盖律所公章。
3、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最后一次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称职的证明,原件2份。
4、身份证明2份(退休文书原件、退休证复印件,辞职证明原件)
5、人事存档证明。
(1)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红头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人事代理合同书,经查验后提交复印件2份。
6、省律协面试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律所聘用合同原件2份。
8、律师工作证原件。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贴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姓名及单位)。
五、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
六、受理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受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89号
联系电话:8678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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