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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08 17:50:57     浏览次数:

市司发〔201930


各区县司法局,国际港务区司法局,西咸新区社会综合治理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市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市扫黑办《关于加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指导监督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89号)要求,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确保案件质量。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司法局、西咸新区综治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要及时了解掌握属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涉黑涉恶案件代理的有关信息,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旁听工作。

四、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时,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律师事务所所在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到庭旁听指导。如涉及省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司法局需邀请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到庭指导,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五、对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司法局可邀请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派员协助旁听;也可要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与旁听。

六、旁听人员应当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对律师的辩护代理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督导,并填写《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旁听登记表》,以存档备查。

附件: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旁听登记表

                 西安市司法局

                   201938

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38日印发

附件:

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旁听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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