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党支部:
现将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2月15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附:关于认真宣讲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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