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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13 09:46:03     浏览次数: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按照《中共西安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律师行业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律师重点学习以下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2)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 开展谈心谈话。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既谈差距,又谈不足,切实把问题谈开谈准、把思想谈通谈透。
      3.深刻检视问题。党员律师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关于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陕学组(2021)16号)中规定的4个方面深入检视剖析。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查找问题必须触及灵魂、触动思想,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查找差距,往思想深处走,往实里找,防止浅尝辄止,做到红脸出汗。
      4.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班子及每名党员,都要在学习研讨和查摆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撰写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个人发言提纲要紧密围绕主题,对查摆问题—一进行回应,并明确整改措施。
      二、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通常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要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支部书记要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检视问题情况;党员要逐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作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做到既有辣味,又有真情。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要针对自身查摆问题和会上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效果“五明确”。短期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久久为功、一抓到底,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各单位要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认真筹备、严密组织,确保会议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将情况报告(报告要突出特色亮点做法,体现具体工作成效)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

      联系人:侯雪雪
      电  话:88637402
      邮  箱:xalvxie@163.com

                                                 中共西安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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