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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20 16:05:51     浏览次数:

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市律师行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自觉扛起政治责任,迅速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筑起铜墙铁壁,确保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绝对平安。

       二要进一步做好我市律师行业全体人员排查工作。在我市律师行业范围内,展开重点排查:一是排查10月1日以来有无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嘉峪关、酒泉、兰州和北京市丰台区旅居史的人员;二是排查10月15日至16日期间,与已确认所有病例在西安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具体轨迹如下: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南苑小区等场所;北京正阳门烤鸭店(曲江庭院店)、老孙家饭庄(东关总店)、朱雀大街乾州食府、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等餐馆;南湖、寒窑、世博园、大唐不夜城、西安曲江美术馆等旅游景点。如有相关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报备,主动核酸检测,配合落实居家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各律师事务所于10月21日12:00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市律师协会。

       三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引导全所人员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理解和配合相关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二是做好律所消毒、防控工作,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所内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全所人员工作期间需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特别是对接待会见室、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重点区域要及时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注重通风换气,会见时要配备必要的手套、口罩等;三是做好人员管控。各所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必要防控措施。对于来访人员要严格管控,详细查验来访人员行程码,了解来访人员是否存在涉疫地区情况和与西安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情况,存在涉疫地区人员和与西安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不得进入办公场所;四是严控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或暂缓不必要的非紧急聚集性会议活动。五是按照非必要不离西安的原则,严格落实交通出行及个人防控措施,切实履行报告义务,及时了解掌握律师本人及其家属去向和健康等情况,如有律师发生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形,要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和市律协。

       四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全市律师出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主动出示一码通,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工作。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到封闭、空气流通性差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五要进一步加强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实践优势,为党委政府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要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依法依规为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群众提供以线上为主的法律咨询服务,释疑解惑,确保法律意见建议可信、可用、有价值,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积极力量。

       联系人:侯雪雪

       电  话:88637402

西安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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