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陕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办实习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联系人:张雪
电 话:88611232
邮 箱: xalvxie@163.com
附 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办事指南》
西安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29日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办事指南
一、拟申请实习人员须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一)《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1份;
(二)《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1份;
(三)《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2份(注:个人简历应从高中学习开始填写至实习律师事务所,且个人简历时间连贯);
(四)《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1份(注:实习人员、指导律师、主任签名以及律师事务所意见,必须手填);
(五) 近六个月内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证件照3.3*4.8cm)(所有表格粘贴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六) 退休人员应提交退休证明文件或退休证复印件;检察官、法官、警官辞职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提交申请实习材料时请携带法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审)
其中,《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内容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同时将下列1、2、3、4项材料统一用B5纸彩色复印,并粘贴在实习备案申请表相应位置的横线下:
1.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2.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
4.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实习人员对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二、提交材料方式
(一)将目录清单中的《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市律协邮箱:xalvxie@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所名+实习材料。
(二)若申报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实习人员进行补正。待材料审核通过后,请携带拟申请实习人员须提交材料目录清单中的材料前往市律协办理实习业务。
(三)所需表格请登陆《西安律师网》-实习天地一栏下载。
三、实习审核登记、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须知
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发放网络培训账号,并将核准实习登记人员名单在《陕西律师网》上予以公示。
领取实习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由他人代领则需出具律所介绍信。
四、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
实习期间,应按时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共计200课时)。培训需在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后3个月内完成。实习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的,不再重新安排参加培训。
五、实习期满考核须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实习人员应当自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西安市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实习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出考核申请的,不得再就当期实习申请考核;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实习人员应向西安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面试考核材料进行初审:
1、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1份)
2、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工作文书(彩色复印件1份)
3、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1份)
经由西安市律师协会初审合格并在实习鉴定书盖章后,拟申请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须:
(一)将目录清单中的《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工作文书》进行彩色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市律协邮箱:xalvxie@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所名+面试材料
(二)扫描件须与面试考核时提交材料一致,若发现不同,面试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三)所需表格请登陆《西安律师网》下载。
市律师协会统一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律师协会后,省律师协会自收到实习考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在《陕西律师网》上公布,实习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省律师协会不再发文或电话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陕西律师网》公示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实习人员出具考核意见。面试考核未通过的,实习延期三至六个月后重新申请考核。同时,省律师协会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进行相应标注。
若实习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期面试考核,应至少提前两天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须在当期面试考核结束二十日内,到省律师协会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交再次面试考核申请。逾期,不再安排面试考核。
六、实习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二)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工作文书须提交彩色复印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三)实习人员参与办理法律事务案卷原件(须本人实习指导律师亲自指导的2起诉讼、非诉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律所归档业务原卷,不得提交复制案卷);
(四)《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近六个月内二寸蓝底免冠照片);
(五)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实习考核合格意见有效期
经省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意见之日起一年内,依照规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省律师协会重新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应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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