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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律师申请撤回外省总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8-05 14:01:43     浏览次数:

一、外省律师事务所在陕西开设分所,派驻律师需撤回,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变更派驻律师手续,待审批完成后,提交以下材料:

1、总所撤回派驻申请书(总所及分所分别加盖公章);

2、撤派律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撤派律师执业证原件。

、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

三、受理机构:

西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受理地址:未央区凤城八路西安市政府2号楼321

联系电话:8678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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