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详情

西安市司法局 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律师行业开展“西安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16 10:55:3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司法局,西咸新区政法工作部、高新社会管理局,市律师协会:
      现将《西安市律师行业开展“西安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安市律师行业开展“西安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工作方案


                                                   西安市司法局               西安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1日


                              西安市律师行业开展“西安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职责使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西安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从事法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西安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律师行业的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系统先学一步。组织全市律师先行一步,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律师协会通过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方式,整合利用线上培训资源,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育培训效果;广大律师要结合业务开展自学,原原本本读,逐字逐句学,系统把握民法典内容体系,准确领会核心要义;要搞好宣讲骨干的选拔培养,通过集中辅导、集中备课、集中试讲,为全面宣讲民法典做好准备。
      (二)上门入户深入宣传。组织、动员全市律师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多形式、分层次、全方位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不断扩大宣讲覆盖面;要利用到法院参加接访、顾问单位值班、开展法律咨询以及为当事人服务之机,用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方式和语言,讲好法治故事,解答法律咨询,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依托网站、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对接、线下宣讲服务活动,提高宣讲效率和影响。
      (三)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在开展全面宣讲民法典的同时,法律顾问和公职、公司律师要主动做好行政决策、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合法性审查,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体检”,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要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梳理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司法行政机关建言献策,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三、活动方式
      (一)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市律师协会组建市级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由会长、监事长担任团长,副会长、副监事长担任副团长,专委会主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及优秀专业律师为主要宣讲成员,主要宣讲对象为市直机关、县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区(县)级民法典律师宣讲团,按照属地原则,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活动期间,各宣讲团要至少举办10场报告会,在宣讲法律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互动式交流学习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
      (二)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与法律顾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立法项目讨论、规范性文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主动向各级政府宣讲民法典及典型案例,帮助公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基层,主动上门,在举办法治讲座的同时,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要发挥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作用,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困难职工群体宣讲民法典、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有法律顾问必须深入顾问单位,主动上门服务,实现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全覆盖”。
      (三)编印发放宣讲手册。市律师协会要尽快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律师编写民法典宣传手册,选取与人民 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涉法问题、经典案例等内容编印成便于携带的宣传手册。按照繁简适度,专业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将法律知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表述清楚,力求达到讲得清、听得懂、用得上的目的。市律师协会、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在印制宣传手册的同时,要将手册编辑成电子文档,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向群众发布,提高手册阅读量和利用率。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借助司法行政、律师协会网站、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民法典原文、解读文章、经典案例、学习体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要组织律师积极撰写民法典宣传解读文章,利用自有媒体平台进行专栏发布;要创新宣讲形式,以直播平台、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为载体,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民法典学习宣讲工作格局;要设立宣讲团网页专栏和微信群,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及时发布宣讲动态信息、交流宣讲工作经验体会;要利用网络报刊加强对活动本身的宣传报道,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有益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学习宣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迅速成立相关机构,组建宣讲团队,明确责任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在组织好宣讲团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宣讲工作的指导,上下联动、层层推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律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参与学习宣讲,扩大宣讲覆盖面及影响力,在全行业掀起学习宣讲民法典的热潮。
      (二)严把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落实。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协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6月10日,全面启动全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学习宣讲工作;6月15日前,完成民法典宣讲团组建工作,确定宣讲团成员名单、具体落实计划和措施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6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讲手册的编写和律师集中培训;7月底前,所有法律顾问必须深入顾问单位,集中开展民法典宣讲。
      (三)注重工作结合,务求取得实效。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协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工作与疫情防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学习两会精神和律师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把讲精神、讲政策、讲法律、讲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
      (四)强化督导检查,选树先进典型。学习宣讲期间,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将对民法典学习宣讲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问题,推广经验方法,宣传先进典型。对在学习宣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将在评先评优、宣传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学习宣讲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成就感。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安律师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7-2021 西安市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律师网业务信箱:xalvxie@163.com 电话:88637402 传真:88614040
陕ICP备13000805号-1 技术支持:北京法海科技有限公司